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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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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道路交通违章处罚依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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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下面由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详细介绍。
  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罚款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记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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