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
|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
|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排队买彩票引发争执 律师伤人性命被判14年2011-06-21 作者: 未知 来源: 法律快车www.lawtime.cn 分享到: 0因与前来购买彩票的“同好”发生口角,身为一名职业律师的席博途在与对方互殴过程中竟一时激愤将人打死。6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席博途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席博途有期徒刑十四年。
席博途的辩护人在为其辩护时说,席博途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案件的起因是被害人张某先殴打席博途,且不依不饶,故张某存在严重过错。事发后,席博途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后又能如实交代罪行,属自首。另外,席博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故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博途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席博途事发后能拨打报警电话,归案后能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且席博途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故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席博途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的辩护意见成立;其提出的席博途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后又能如实交代罪行,属自首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席博途所提事后他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附近等候,应属自首的辩解,经查属实,故席博途的此项辩解和辩护人提出的上述辩护意见成立,法院均予以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席博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据此,一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该法特别规定了职工或者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Χ,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