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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遇袭案终审宣判-寻衅滋事罪定罪案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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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方某遇袭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该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肖某等5名被告人的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在10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某和戴某拘役5个半月,判处许某拘役4个月,龙某拘役3个月,康某拘役1个半月。

  未到9时,一中院西门外就聚集了闻讯前来的近20名记者,但均未能进入法院采访,今天的宣判也不对媒体公开。从武汉来京的几名挺肖派甚至印刷了厚达 415页的;方某恶斗肖某始末”,并分送给在场记者。 高子程:5个半月的刑期无法可依上午10时,肖某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走出法院。高子程说:;和预料一样,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此案案外因素太多,纯粹从法律角度讲,肖某就是要故意伤害方某,但其伤害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只能治安处罚。现在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就偏离了法律的轨道。如果认为雇凶打人的行为尽管未达到严重后果,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来予以规范,但不能在修改法律之前随意找个别的罪名来定罪。”高子程还表示,一审开庭时,肖某不认罪,他也作了无罪辩护,一审法院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一审审判程序不合法,他在上诉中也对审判程序提出质疑,但二审仍维持了一审判决。

  高子程说,二审宣判时,肖某自始至终未发表意见,根据事先双方的约定,二审维持原判后,他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高子程认为,5个半月的刑期不长,但每一天都是无法可依的。 方某:终审判决量刑出奇的轻 方某并未前来旁听宣判,方玄昌和他们的律师彭剑则早早到来。方玄昌表示,司法机关对他提出的伤势重新鉴定申请也未理睬,对一审的审判程序违法问题也未提及,他们要提起申诉。

  此前,方某于11月2日首先在其博客中披露了今天将二审宣判的消息。他表示:;已知这将是终审判决,不会发回重审,而是维持原判或直接改判(不加刑)。程序违法,定性不当,量刑出奇的轻,舆论汹汹,都没关系,要怎么判就怎么判,以此提醒大家,中国法治的路还长着。”此外,方某还在其博客中以;荆轲寻衅滋事案始末”为例,来表达对于肖某等人未被控以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不满。在他看来,古代的荆轲刺杀秦王未果,那荆轲岂不是也只犯了寻衅滋事罪,判上几个月的拘役了事? 据了解,除去监视居住的时间,肖某被羁押的时间约在1个月左右,因此,他还须服刑4个半月,就能出狱。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因此肖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也可以得到每月一两天的探亲机会。

  相关链接 55岁的肖某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同时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他和方某的恩怨已经可以追溯到10年之前。2001年时,肖某写了一篇《对方某;学术打假”的反思及批评》,批评方某。2005年,方某发文质疑肖某的;肖氏反射弧”,并导致肖某在院士评选中落选。此后5年间,肖某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5次起诉方某。直到今年8月29日,肖某雇人袭击方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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