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苏州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

金红梅 律师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刑事法学更多>>
网友见面发生关系后借机盗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9  
更多
  

2013年10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樊某某(男)盗窃一案。

  2013年1月4日16:00,被告人樊某某与网友陈某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在常德市武陵区三岔路新辉宾馆201房间发生性关系后,趁被害人陈某洗澡之机将被害人的一台苹果手机盗走,低价销赃1000元,已挥霍。该手机经鉴定价值为2710元。

  2013年2月26日20:00,被告人樊某某与网友罗某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在常德市武陵区柏子园亚米酒店203房间发生性关系后,趁被害人洗澡之机,将被害人的200元现金及一苹果手机盗走,后低价销赃1500元已挥霍。该手机经鉴定价值为343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损失30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罗也。

  希望通过网络交友找到真爱的女性千万要注意,这年头网友见面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好事,不是被强奸就是被盗窃,本案是赔了身子又赔钱,不要轻信网友的话。本案合议庭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


苏州刑事律师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