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
|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
|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广东各级法院将为5类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广东高院并已向最高法院建议,改革我 国当前的诉讼费制度。这是12月24日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凌祁漫向省人大汇报司法救助工作时透 露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 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此外,被告 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 供辩护。 12月24日,凌祁漫副院长在省人大表示,广东高院认为,各级法院还应该为以 下5类刑事案件中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老年人、盲、聋、哑以外的残疾人; 2.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等特定类罪的刑事案件;3.其他被告人已委托或已被依法指定辩护人, 涉及罪责划分的共同犯罪案件;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5.新类型的、疑难的刑事案 件;等等。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