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
|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
|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本报长沙讯 近日吉首网友“红魔0743”在湘西论坛发帖称,吉首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公车私用接孩子,引发了网友的关注。23日晚7点30分许,吉首城管执法局称已经核实相关情况并进行了查处。 网友“红魔0743”告诉记者,4月18日下午4点40分许,他开车从吉首市区红旗门至游泳中心路段经过,当行驶到思立幼儿园门口时,发现前方交通拥堵。他发现是有辆城管执法车(车号湘U·0ZF02)停在路边。等了差不多快半小时,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中年男子带着一名小孩从幼儿园里走出来,开走了城管执法车。道路交通才得以恢复通畅。 23日下午,记者致电了吉首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网帖内容属实,确系城管局工作人员公车私用。目前已经给出了处理。当记者追问被处分人员详细情况时,对方称不便回复。 城管执法局给记者出示的处罚通报称,决定责令车辆所属单位峒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管领导、所属中队中队长及司机本人作出书面检讨,直属各单位对公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该用车人作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用车人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自负燃油费共50元上缴财务。对该违纪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末全局目标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项下扣分。 “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行政执法车辆司乘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约束。局督查室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使用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该工作人员表示。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