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苏州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

金红梅 律师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刑事法学更多>>
妻子被工友称老婆 男子QQ聊天诱砍第三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9-19  
更多
  

2014年5月16日晚,福建省闽清县一处出租房前发生了一起持菜刀砍人事件,80后小伙张某将工友吴某砍伤。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原来,受害人吴某与被告人张某同在闽清某工厂打工。一日,张某隐约听到几个工友在议论自己的妻子,获知有其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老婆”,于是心里对妻子起了怀疑。

  直至2014年5月16日晚上,张某趁妻子睡觉时偷偷用妻子的手机登陆了妻子QQ,浏览了近期的聊天记录和空间记录,发现工友吴某很有可疑。于是用妻子的QQ与吴某聊了起来,“我一个人在家很寂寞,你过来陪我吧”要求吴某来自己的出租房。当晚凌晨2时许,吴某果真来到了自己跟妻子的住处。

  等到吴某敲门时,张某生气地持菜刀冲了出去,将吴某砍倒在地,吴某顿时满头是血。砍伤吴某后张某主动报了警,当晚张某即被公安机关拘留。后经福州公安局鉴定,吴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同年5月23日,张某赔偿吴某3万元,取得了吴某的谅解。最终,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苏州刑事律师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